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东南大学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5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一、机构与原则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招生对象具备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